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中国的最高立法机关,对于加强与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协作和沟通具有重要的责任和使命。
为了实现这一目标,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采取了以下措施:
- 制定和修改有关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和法规,为特别行政区的长期繁荣稳定提供法律保障。
- 定期听取特别行政区的工作报告,了解特别行政区的情况和问题,并根据需要提出建议和指导。
- 加强与特别行政区政府和立法机关的沟通和联系,及时解决涉及特别行政区的重大问题。
- 支持特别行政区的发展,提供必要的经济、技术、文化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。
- 加强与特别行政区的民间交流,促进两岸三地的交流与合作。
总的来说,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协作和沟通,为特别行政区的长期繁荣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