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、监督和决策等手段,致力于保障女性儿童权益和妇女发展。
一、立法方面: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:该法规定了保障妇女权益的基本原则、保障措施、责任主体等内容,明确了国家和社会各方面应当为保障妇女权益所承担的责任。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:该法明确规定了家庭暴力的定义和性质,规定了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打击和惩治措施,保障了妇女和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。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权益保护法》:该法规定了儿童权益的基本原则、保障措施、责任主体等内容,保障了儿童的生存、发展、受教育、参与、保护等权利。
二、监督方面:
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对实施上述法律的监督,确保法律的贯彻执行,对于侵犯女性儿童权益和妇女发展的行为进行打击和惩治,保障女性儿童权益和妇女发展。
三、决策方面:
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制定和审议相关的决策文件,如《关于加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决定》、《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定》等,进一步推动女性儿童权益和妇女发展的保障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