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,并根据宪法规定设立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。其中,常务委员会负责对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其他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。
具体来说,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以下职责:
- 审核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其他决定是否符合宪法;
- 对国务院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进行审查;
- 根据需要对特别行政区的立法工作进行指导;
- 根据需要进行其他审查工作。
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某项法律、行政法规或决定不符合宪法,它可以提出修改或废除的建议,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