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合同法的规定,撤销权的行使通常不会导致违约方承担利息。撤销权是指一方根据合同法规定的情况,对合同进行解除或撤销的权利。当一方行使撤销权时,合同被视为自始无效,双方恢复到合同成立前的状态。
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,当一方行使撤销权时,应当返还对方已经获得的利益,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。这意味着违约方需要返还已经获得的利益,但并没有明确规定违约方需要承担利息的责任。
然而,根据具体情况,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考虑违约方是否应当承担利息的问题。例如,如果违约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得了非法利益,法院可能会判决违约方承担利息的责任。此外,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撤销权行使后违约方需要承担利息的情况,那么违约方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。
一言以蔽之,一般情况下,撤销权的行使不会导致违约方承担利息。但在特定情况下,法院可能会判决违约方承担利息的责任,或者根据合同约定违约方需要承担利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