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12月的两笔分录存在错误。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,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,形成的留抵税额应保留在“应交增值税”借方余额中,无需结转至“未交增值税”科目。具体问题如下:
第一笔分录:
借: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
借:应交增值税(转出未交增值税)
贷: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
第二笔分录:
借:应交税费—未交增值税
贷:应交增值税(转出未交增值税)
借:应交增值税—销项税额 应交增值税—转出未交增值税(差额,借方) 贷:应交增值税—进项税额
记录1月销项与进项:
借:应收账款等 贷: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增值税—销项税额
借:库存商品等 应交增值税—进项税额 贷:应付账款等
月末处理增值税:
借:应交增值税—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:应交税费—未交增值税
红冲12月错误分录:
(1)借: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 红字 应交增值税(转出未交增值税) 红字 贷: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 红字 (2)借:应交税费—未交增值税 红字 贷:应交增值税(转出未交增值税) 红字
恢复正确余额:重新计算“应交增值税”科目,确保留抵税额保留在借方。
建议与税务师或审计核对账务,确保符合最新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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