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会计处理中,委托加工过程中发生的 房屋设备租赁费 和 技术服务费 是否计入“委托加工物资”,需根据费用性质及其与加工活动的关联性判断:
若费用 直接与委托加工活动相关(如为完成加工专门租赁设备或聘请技术服务),应计入“委托加工物资”成本:
借: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 (若取得可抵扣进项税凭证) 贷:银行存款/应付账款
若费用属于 间接费用 或 与加工无直接关联,需根据性质计入其他科目:
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——存货》:
存货成本包括 采购成本、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可售/可用状态的必要支出。
通过以上原则,可合理区分费用归属,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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