固定资产折旧的平均年限法(直线法)和年数总和法是两种不同的折旧方法,主要区别如下:
平均年限法(直线法)
将固定资产的成本均匀分摊到其预计使用年限,每年的折旧额相等。
核心逻辑:资产价值随时间均匀消耗。
年数总和法(加速折旧法)
前期计提较多折旧,后期逐年减少,折旧额逐年递减。
核心逻辑:资产早期效能高、损耗大,后期贡献逐渐降低。
年折旧额=原值?-?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\text{年折旧额} = \frac{\text{原值 - 残值}}{\text{预计使用年限}} 年折旧额=预计使用年限原值?-?残值?
年折旧额=(原值?-?残值)×剩余使用年数年数总和 \text{年折旧额} = (\text{原值 - 残值}) \times \frac{\text{剩余使用年数}}{\text{年数总和}} 年折旧额=(原值?-?残值)×年数总和剩余使用年数?
年数总和 = 1+2+3+?+n=n(n+1)21 + 2 + 3 + \cdots + n = \frac{n(n+1)}{2}1+2+3+?+n=2n(n+1)?(nnn 为使用年限)
平均年限法:各年折旧额相同,呈水平直线。
示例:原值10万元,残值1万元,使用5年 → 年折旧额 = (10?1)/5=1.8(10-1)/5 = 1.8(10?1)/5=1.8 万元。
年数总和法:折旧额逐年递减,呈下降曲线。
示例:原值10万元,残值1万元,使用5年 → 年数总和=15。
平均年限法:
年数总和法:
平均年限法:
适用于长期使用、损耗均匀的资产(如房屋、办公设备)。
年数总和法:
适用于技术更新快、效能逐年下降的资产(如生产设备、车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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