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末年,有一本叫做《释鉴稽古略续集》的书籍曾记载,洪武十六年,有人举报释来复所在寺庙的僧人,犯下贪污奢靡,诽谤罪。
这次事件中,释来复因为不守色戒,包庇他人遭到牵连。因其在朱元璋心目中的地位,释来复并未受到过多惩戒,还是像往常一样,继续当着他的主持。
《释鉴稽古略续集》卷二:洪武十六年,有人举报释来复所在寺庙的僧人:且今之罪,报也,人神共怒,为集金帛、构是非,要虚名。今之罪也,在奏愆匿愆,观喜怒,乘颜色及盗众僧用。”
此后,朱元璋更是既往不咎,屡次邀请释来复到皇宫内做客,当众赐予他金襕袈裟,允许释来复以僧人身份当官。
按理来说,办事雷厉风行的朱元璋,居然对这位“外来和尚”有如此礼遇,这也足以证明释来复善于与人交流,处事特别圆滑。能和朱元璋结下如此深厚的友谊,这可是一件稀罕事儿。
除此之外,大家还要清楚,释来复的另一层身份是“元朝遗老”。但朱元璋似乎并不在乎他的这层身份,二人关系相处融洽,这就很能说明问题。
除了《释鉴稽古略续集》有载之外,清代文人赵翼在其著作《二十二史札记》里,也有相关文字引述。
赵翼《廿二史札记》:又僧来復谢恩诗,有「殊域及自惭,无德颂陶唐」之句,帝曰「汝用殊字,是谓我歹朱也,又言无德颂陶唐,是谓我无德,虽欲以陶唐颂我,而不能也。」遂斩之。
结合史书文献所记载的内容,我们能否判断,释来复被凌迟处死,似乎与胡惟庸案,还有他献给朱元璋的那首诗,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。
不过,无论《释鉴稽古略续集》或者《二十二史札记》,都无法算得上正统史料,顶多只是明清文人所著的闲散笔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