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,可以从收入中扣除的各项费用和支出。在中国的税法体系中,税前扣除主要出现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中。
对于企业所得税,税前扣除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:
- 业务成本:如销售商品的成本、提供服务的直接成本等。
- 业务费用:如销售费用、管理费用、财务费用等。
- 资产折旧和摊销:固定资产的折旧、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等。
- 捐赠支出:在法定限额内的公益性捐赠支出。
- 税金及附加:除企业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费支出。
- 亏损弥补:以前年度亏损在规定年限内弥补。
对于个人所得税,税前扣除包括:
- 基本减除费用:即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免税额。
- 专项扣除:如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等。
- 专项附加扣除:根据税法规定,个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其他支出。
-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。
税前扣除的目的是为了更公平地反映纳税人的实际承担能力,即纳税人的实际所得。通过允许某些支出在计算应税所得前扣除,税法确保了只对纳税人的净所得征税,从而避免了对原始收入的全额征税,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