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七国之乱”是西汉初期的一场同姓诸侯王叛乱,发生在汉景帝时期(公元前155年-前154年),主要涉及七个刘姓诸侯国:吴、楚、赵、胶东、济南、淄川和胶西。
在汉高祖刘邦建立汉朝后,为了巩固政权,他分封了一批同姓诸侯王,希望他们能拱卫中央。然而,随着各诸侯国势力的不断壮大,对中央集权构成了威胁。汉文帝、汉景帝时期,开始推行“削藩”政策,削弱诸侯国的力量和权力,以防止其坐大叛乱。
汉景帝三年(公元前154年),吴王刘濞联合楚王刘戊、赵王刘遂、胶东王刘雄渠、济南王刘辟光、淄川王刘贤以及胶西王刘卬等六位诸侯王,以“清君侧”为名发动叛乱,史称“七国之乱”。
叛乱初期,由于诸侯国准备充分且行动迅速,一度占据了优势。但汉景帝在周亚夫等大臣的辅佐下,采取正确的战略战术,最终平定了这场叛乱。周亚夫指挥的朝廷军队仅用三个月时间便击败了七国联军,吴王刘濞逃亡后被杀,其余诸王或死或废,其封地也被收归中央直辖。
“七国之乱”的平定,标志着西汉朝廷成功地削弱了地方诸侯势力,加强了中央集权,为后来汉武帝时期的强盛奠定了基础。同时,这也推动了汉朝进一步调整和完善郡县制度,使得中国的政治体制更趋完善。